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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行业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原创 时间:2021-10-21 10:20:00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我会成立40周年。40年来,在我会所辖各专业领域的会员中涌现出了一批积极奉献、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他们为国家、为社会、为行业和协会的发展都做出了重大贡献。值此特别值得纪念的一年,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促进我国建筑金属结构行业的健康发展,经协会40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体会员中开展“全国建筑金属结构行业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表彰活动。

为保证表彰活动的推荐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协会针对会员单位发布了“关于开展行业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做好推选工作。另外,除了通知发布的内容之外,尚有少量需要协会内部独立处理的工作,在本通知中列为“四、协会内部附加项”,请相关部门一并了解和完成。会员公开通知和内部附加内容综合如下:

一、表彰项目与推荐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行业突出贡献企业—自协会成立以来,在所辖各专业领域的会员中,经营业绩突出、对社会贡献大、行业口碑好、影响力大的企业。获奖名额不超过所在专业领域内会员总数的4%。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经营15年以上,加入我会10年以上。入会以来能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协会工作;

(2)近5年来,主营产品的年销售收入或纳税额在全国同行业所在专业领域内名次稳居前列;

(3)科技创新能力强,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等方面有自主研发能力,在某些方面填补过国内空白;

(4)参加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的研发或标志性工程的配套;

(5)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节能环保,近5年内未受过工商、安监、质量、环保和税务等部门的处罚。

2、行业新星企业—在协会所辖各专业领域的会员中,虽企业成立时间不算长,但发展速度快、经营业绩突出、品牌影响力较大的企业。总名额控制在所在专业领域会员数的2%以内。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经营10年以上,加入我会6年以上。入会以来能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协会工作;

(2)企业发展速度快,近5年来,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或纳税额)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3)科技创新能力强,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等方面有自主研发能力,在某些方面填补过国内空白;

(4)有自主品牌且具一定的知名度,产品获得过某些重点工程的选配,或品牌得到过正规行业机构的认可;

(5)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节能环保,近5年内未受过工商、安监、质量、环保和税务等部门的处罚。

3、协会功勋会员—加入我会时间较长,且一直忠实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不按专业领域分配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推荐。具体条件如下:

(1)加入我会20年及以上,目前仍然在会;

(2)企业运营正常,近5年内未被工商、安监、质量、环保和税务等部门处罚过;

(3)一直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4)未做过损害社会利益及我会声誉的事情。

4、扶贫/抗疫/抗洪模范单位—近10年来,在国内精准扶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洪救灾等活动中,勇于担当、贡献突出的会员单位。符合下列(1)~(3)条中至少一条者可申报“行业扶贫模范单位”;符合下列(4)~(6)条中至少一条者可申报“行业抗疫模范单位”;符合下列(7)、(8)条中至少一条者可申报“抗洪救灾模范单位”。取每个专业领域内综合业绩的前5名,总名额在80名以内。分项条件如下:

(1)积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和各项部署,自行联系并主动承担有较大的扶贫项目(参考值:50万元以上),并已按计划完成;

(2)积极为帮扶对象开展(村、户)捐款捐物、帮病助学,或积极承接贫困地区的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活动,成效明显(参考值:30万元以上),受到帮扶对象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3)在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因地制宜地开发脱贫致富新项目,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措施得力,成果显著(有项目证明)。

(4)在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过程中,参与爱心捐款捐物数额较大。此项针对不同行业类别、不同规模的企业参考值不同,但在同类企业中应名列前茅,小规模企业参考值为20万元以上;

(5)在支援建造火神山、雷神山医院以及各地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方舱医院、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

(6)积极提供抗疫安防设备物资,或紧急组织科技攻关,及时推出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方案、新产品和新设备(有项目证明)。

(7)在抗击2021年7月份以来河南等地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中,捐款捐物累计数额较大。此项针对不同行业类别、不同规模的企业参考值不同,但在同类企业中应名列前茅,小规模企业参考值为20万元以上;

(8)在助力灾区现场救援、灾民安置、恢复重建等方面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有证明)。

(二)优秀个人

1、行业卓越企业家—自协会成立以来,在会员企业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企业的创始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获奖名额不超过所在专业领域内会员总数的6%。具体要求是:

(1)参评人现任职的企业本次已获得“行业突出贡献企业”或“行业新星企业”称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记录;

(3)参评人在现从事行业的工作时间不低于10年,同时也是现任职企业的创始人或担任主要负责人6年以上。

2、行业优秀专家—在我会所辖行业的某专业领域内技术水准高、创新能力强、且对行业工作支持力度大的协会现任技术专家。名额按专家总数的1/10推荐。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本人为公认的某行业的技术带头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

(2)在我会组织的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或评审、科研项目的研究或评审、技术讲座或培训等工作中,做出过积极贡献;

(3)获聘我会专家6年以上;

(4)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级别的技术职称。

3、行业工匠—在我会会员单位中,对所从事的工作精益求精、技艺精湛、成果显著的基层员工。总名额为会员数的4%。具体条件如下:

(1)系从事生产、技术、质量等方面工作的基层员工;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个人技艺水平/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在同业人员中明显领先;

(3)在改进工艺工法、革新设备等工作中,或在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做出过显著成绩。佐证材料可以是专利证书、省部级专业技能竞赛证明、上级单位颁发的表彰奖励凭证及相关荣誉证书等;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二、推荐办法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单位及协会专家均可自愿申报; 

2、申报单位或个人请联系净化与新风委员会秘书处进行申报与初审。

联系方式:郭辰嫘 13811986234    

                 刘   旭 17600897287

3、推选工作小组汇总并复核后,报协会40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复核或审定未通过的,退给所属专业委员会/分会重新处理; 

4、审定通过后,在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我会成立40周年纪念大会(理事年会)上宣布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和奖牌,在全行业公开表彰。

三、推选要求

1、请参评会员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此次表彰工作,仔细领会通知精神,认真如实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2、各专业委员会/分会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严格按推荐条件把关,宁缺毋滥;

3、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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